有同学咨询: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、红利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?现就该话题与大家继续探讨。由于水平有限,有不当之处,还请海涵,并敬请指正。 2023年9月8日,本微发布原创文章《小心:外籍个人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分红存在被追缴个人所得税风险》(已链接,点击可查阅)认为,外籍个人如果为中国居民个人,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、红利所得,应按股息、红利、利息所得,适用20%的税率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。 有老师在后台留言,持不同意见,认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个人股东为中国居民个人的,应免征个人所得税。 每日一税赞成以上意见,其原因有以下3点: 其一,《个人所得税法(2018年版)》实施以后,外籍个人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、红利所得,应依法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 根据《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》(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)规定,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字〔1994〕20号)并未作废,继续有效。 换言之,《个人所得税法(2018年版)》实施以后,外籍个人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、红利所得,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 其二,《个人所得税法(2018年版)》实施以后,财税实务工作者按照《小心:外籍个人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分红存在被追缴个人所得税风险》的分析逻辑思考,为正确的分析逻辑。 其三,本微原打算就该话题发布3篇原创文章,其为第1篇,3篇文章合并为一篇文章,大家就会理解其中的奥妙和风险。 感谢各位老师积极参与讨论。 根据以上分析,《小心:外籍个人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分红存在被追缴个人所得税风险》案例02,史密斯先生2020年1月1日一直在中国境内工作和生活,为我国居民个人,从外商投资企业吉祥科技公司取得的股息、红利所得$130万,应更正为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。 那么,是不是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:《个人所得税法(2018年版)》实施以后,外籍个人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、红利所得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 不... ...不... ...不... ... 还存在被追缴个人所得税风险。因为以上结论还暗含一个前置条件,如果不符该条件,依然会被税务机关追缴个人所得税。文/李冼